最高被判14年6个月
近日,新疆伊犁州奎屯市法院公开审理了韦某、沈某、徐某等18人组成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
韦某所在犯罪集团采用“杀猪盘”实施诈骗,共计骗取资金12859141元。依照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的原则,结合各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与社会危害,团伙成员被责令退赔与返还违法所得,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0000元至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期间,韦某利用其在深圳成立的公司,招募人员实施诈骗。其诈骗团伙的人员分工大体如下:
组建炒股微信交流群:团伙成员利用虚假身份注册微信号,并以虚假身份建立炒股主题的群。
扮演指导老师发布行情预测:以小组为单位,组长在群里冒充“指导老师”,发布虚假指数涨跌预测信息,诱导客户购买指定产品。
冒充多重角色引诱入金:组员在群里冒充一般股民、“助理”、“客服”等身份,互相配合,吸引客户购买“股票指数”。
一旦客户购买他们推荐的投资产品,韦某团伙就会通过平台后台制造亏损假象,达到骗取客户资金的目的;且他们对平台入金和出金进行了限制,让客户即便有盈利也无法取出。
女侠提醒:
在任何杀猪盘中,话术都极其重要,或以谈感情开始,让受害者产生信任后拉入虚假平台中;或向韦某案一样,打着投资的名义,团队有组织的相互吹捧,引诱本就有投资意向的人入套。
不想成为杀猪盘受害者,就要守得住自己的理智,不要素未谋面的网友一阵嘘寒问暖或者自夸就信以为真。看到投资平台或网站,请先确定安全性,不要急于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