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开谴责魏丽霞女士违反《收购守则》(注1)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并对其施加为期18个月的冷淡对待令(注2)。
魏在违规情况发生时是国际家居零售有限公司的主席兼执行董事。于2019年3月6日,魏以每股2.01元买入170,000股该公司股份,使她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人士(一致行动集团)于该公司的持股量达到50.50%,以一致行动集团在之前12个月期间合共所持权益的最低百分比48.48%计算,增加了超过2%。
其后,魏于2019年3月至5月期间就该公司股份另外进行了12次交易,而每次交易均令一致行动集团的持股量增幅超过2%的自由增购率。
魏向执行人员(注3)表示,她对《收购守则》规则26.1的注释17所载2%的自由增购率规定的施行原则有所误解,才造成了上述违规情况。她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令该公司股东失去了就他们的股份接获全面要约的权利。魏同意接受现时对其采取的纪律行动。
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事宜时,应根据《收购守则》行事。虽然魏违规一事乃因其误解了注释17所致,但她的行为足以使本会对其采取是次纪律处分。
执行人员的声明可于证监会网站的“〈监管职能〉─〈企业活动〉─〈收购合并事宜〉─〈收购及合并委员会、收购上诉委员会及收购执行人员的决定/声明〉─〈执行人员的决定及声明〉”一栏取览。
完
备注:
1.《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2. 魏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为期18个月,由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2年5月1日止。
3.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获其转授权力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