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日前再次重申其决定,即暂时要求在欧盟(EU)监管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净空头头寸的持有人,如果头寸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本的0.1%,必须通知相关国家主管部门(NCA)。该措施自2020年9月18日起生效,为期三个月。
COVID-19疫情继续对欧盟实体经济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未来复苏前景仍不明朗。虽然欧盟金融市场已经部分复苏,但形势仍然难以预测,尤其是在可能出现第二波感染的情况下。
ESMA认为,这一决定将保持国家认监委在早期阶段处理任何对市场完整性、市场有序运行和金融稳定的威胁的能力,使其和ESMA能够在出现市场压力加剧的迹象时应对这些威胁。
暂时的透明度义务适用于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无论其居住在哪个国家。但它们不适用于在特定市场上交易的主要市场位于第三国,从事做市或稳定活动的在受监管市场上交易的股票。
此次的决定是延长了6月11日采取的措施,将于2020年12月18日到期。在该日期之前持有的0.1%及以上的净空头头寸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15:30之前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ESMA将持续与NCAs保持合作,监测金融市场因COVID-19危机而出现的发展,并准备利用其权力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金融稳定和投资者保护。
此外,ESMA日前亦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监督局(EFTA Surveillance Authority)达成合作,通过了一项适用于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市场的相应决定,该决定即日(9月18日)生效。